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利維坦(02114107)

  • 如果社會的穩定是建立在把權力和力量託付給某一人或多人組成的集體,那麼基於人類天生的天性是戰鬥的主因,又要如何確保掌權者不會再度發動戰爭?
  1. 人類的競爭、猜疑、榮譽,是造成戰鬥的主要原因。而唯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才有辦法脫離戰爭的狀態。因此各種自然法若沒有某種權力使人遵從,便跟那心驅使我們走向偏私、自傲、復仇等等的自然激情互相衝突。
  2. 如果要建立一個能夠抵擋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傷害的共同權力,就必須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託付給某一個人或是一個將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之集體,也就是說,指定一個人或集體來代表他們的人格,這一人格是大家互相訂立信約而形成的,這一點辦到後便會形成國家。
  3. 那麼既然這樣的個人或團體終究還是人類,那要怎麼確保他們不會因為得到權力之後又再度燃起戰鬥的野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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