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利維坦(02114133)

第十七章中提到,為什麼動物都能相安無事的生活,是因為,人類之間有利益關係、有理智去爭奪。而動物對同類不會有優越感,沒有足夠的語言能力賣弄小聰明、擾亂人心,他們不夠理智無法區別損失。
人類需要一種結合和權力來保護共同權益的人卻又非出自於為他人著想,而動物的行動來自於自然而非約定。這會不會顯得人類的太過刻意和動物得輕鬆自在,我想問利維坦,他對於哪一種生活較為嚮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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