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利維坦(99135086)

當眾人轉讓各自權力給推舉出來的代表時,其就擁有權力與特殊的身分兩者並存,但在概念上卻不相同,若以相對權力來說,少數人權威者似乎比不上市民社會,這和身分似乎是兩面的,權威者身分與其賦予的權力,並非可以實質的戰勝人民,就如現今所說的倒閣或較某人下台一樣。人們若只單單為了生存而推舉人來建立政府,就也可以集結少數人的力量,來對抗政權,若如此政府成不成立似乎也不重要。
若以人性的自私面來看,政府的建立,君王的推舉、制度的建立,似乎只是人們為免除被汙名為自利者的待罪羔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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