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利維坦(02114126)

利維坦所指的共同權力是那一種?是民主國家中由人民共同賦予權力的政治精英所制定的法律規範亦或是共產國家中無產階級的政治形態?又在民主國家讓人民選出的領導者制訂一套共同規範,而因為主權在民所以人民一旦發現其不符期待時便理當有權利推翻,那所謂的共同權力難以達到所有人一致認可時,是否就要無止境的再替換政治領導人呢? 文章中提到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下。如果要建立這樣一種能抵禦外來侵略和禁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權力以便保障大家能通過自己的辛勞和土地的豐產爲生活的很滿意,那就只有一條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托付給有ㄧ個人和ㄧ個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的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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