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

君主論(02114135)

君主論第十七章,論殘酷跟仁慈
暴君跟明君要用怎麼樣的標準去分辨?例如 : 趙匡胤的杯酒釋兵權。
  1. 宋朝開國之初,他就將當初陪他打天下一統江山的老將,一個個解除兵權,好一點的當個閒散王爺,很多都被迫告老還鄉。用這種態度去對待曾經替他黃袍加身的手下大將們,絕對是殘酷無人性的,但是,如果他仁慈的厚賞,讓這些將領駐守各地,掌有兵權以及領土,那麼是否幾年後又會出現唐末諸侯割據的現象?然後再度有人黃袍加身?
  2. 適當的殘酷是統治的必經之路,就像文中提到:新的君主由于新的国家充满着危险,要避免残酷之名是不可能的。
  3. 但我想知道的是,君主無疑的想在千古當中留下美名,那究竟這些為未來看得更遠,而做出一些殘酷的事的君主是所謂的明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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