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利維坦

文章中提到如果要建立一種能抵禦外來侵略和制止互相傷害的共同權力,以便保障大家能通過自己的辛勞和土地的豐產為生並生活得很滿意,那就只有一條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託付給某一個人或一個能夠通過多數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的集體。
但若是我們都將權力全權託付給同一個人,而當這個人的意見與大眾民意都不符合的時候,我們應該如何解決眼前的問題甚至是能不能把權力又另外託付給其他人呢?
當一個人握有絕大部分的權力時,一開始他可能還會願意聽從大家的意見,但久而久之他發現他手中握有很大的權力時,他便可能慢慢的不再為了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設想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再做決定。當這種事情發生,人民應該以革命的方式推翻這個領導者或是依然任他擺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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