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克里托(02114102,02114117)

  1. 大家都知道蘇格拉底喜好與人對談,在和與人的交談之中,透過不斷地提出問題質疑以及辯論,進而產生更進一步的學問及真理。在這樣不斷交流的過程中,要能夠不受約束的彼此交流與討論這些真理,言論自由的存在就顯得格外重要了。自古以來,在公民與城邦的契約關係之下,公民擁有法律的保護與保障的權力;相對地,服從城邦或國家的法律也無疑是每一個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因此,儘管蘇格拉底並不認同判決,但是由於這是正當程序之下的判決,他有義務並服從這個國家的公民以及陪審團所審判的結果。對於蘇格拉底而言,如果他選擇了接受朋友們的逃獄計畫,他也就違反了他和這個城邦之間的契約,而這樣的舉動,不也就表示只要有一定的權力及金錢,便可以不必遵守法律。在不可被剝奪的言論自由與必須服從法律的義務之間,到底哪個比較重要?對於言論自由的執著以及服從法律的堅持之間,怎麼做才能是最好的取捨?
  2. 蘇格拉底認為自己沒有錯,所以更不應該以逃跑的方式毀棄與這個國家的契約,寧死也不願意出走,他沒去責怪當前國家的法律,始終認為是大多數人尚未被啟發,而他們則是小部份享有崇高理念的人,因此這樣的做法是對國家的忠心不二,絕不能輕易出走,違背心目中的道德理念,難道蘇格拉底以死捍衛自己的理念是唯一啟發眾人的方法嗎?這樣的做法相當兩極,若能印證他的理念將會流傳千古,相反的,他將成為歷史河流中一顆永遠不會被人紀念的小石塊。
  3. 這也許是民主制度中最弔詭的地方,雖然將大部分的權力給予多數人擁有,但是菁英卻只是少數,這現象到現在這個社會上,儘管科技越發達,經濟越繁榮始終還是個弊病,蘇格拉底還是會想以對話的方式來與年輕人進行思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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