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克里托(02114109 洪聖璐)


  • 為什麼蘇格拉底重視雅典律法勝於其他,甚至凌駕於自身存在價值之上?

       蘇格拉底在整段對話中不停強調律法是不可覆滅、或被推翻的,還有國家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此處的律法指的並不是「雅典」城邦的律法規範,而是他心目中律法的「模範型」,一旦這個標準侵毀,國家則會覆亡——於是,國家的重要性便應運而生。

       與其時代背景相關,由於雅典當局正試圖消除人民由於伯羅奔尼撒戰爭戰敗所產生的挫敗感及羞恥感,為了穩定民心,便開始剷除一些擁有自主思辯能力的「異端份子」——而蘇格拉底就成了是當局首要針對的目標。或許為了國家的存亡及律法的存滅與否,蘇格拉底才會選擇向現實妥協——這是一個值得去探究的論點。

       讓我產生上述想法的便是蘇格拉底假設他逃脫以後,國家及雅典人的法律所產生的一連串的譴責與反應。但這也許並不是真正的國家、雅典人的律法會有的現象——而是蘇格拉底在自我想像中,最為完整、毫無缺陷的律法所給他的警告,同時也是蘇格拉底對自己所下的心理暗示——這個暗示不僅說服了自己,也以此說服了克里托。
          蘇格拉底理想中的律法給的「諫言」即是叫他不能夠違反法律、不可以懷疑法律的正當性——但是,難道為了要證明自己服從於律法,就必須從容就義、必須將自己年歲尚幼的兒女交給所謂的好朋友撫養成人嗎?這將是另一個需要仔細思索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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