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王制篇二 02114103

本身讀完了蘇格拉底對哲學家的定義後,我認為其眼中的哲學家為一種理想,而非實際上有那麼樣的一個人存在於當世。同時心中也產生了小小的疑問,蘇格拉底定義出來的哲學家,是真的更適合作為統治者嗎?  當我們面對一個挑戰時,究竟競爭比較有效果,還是合作?


以下是我的看法: 蘇格拉底說,哲學家適合治國是因為他們不熱衷於權力,是因為他們已經走出洞外,看到更真實的東西。蘇格拉底又說,那一群看過洞外世界者,應該要有一小群人輪流回到洞底世界去教化那一層的人民。這邊我又產生另一個疑惑是,哲學家彼此目標的想法是否一致,他們或許都想臻至善的境界,但對於如何達到之方法我想是不盡然想同的。再者,我認為競爭才是進步最大的力量,舉個例子來說明。兩黨競選,其中一黨提出,保障人民財產權,另一黨提出保障人民財產權以及言論自由權,因為兩黨彼此都希望獲得權力,所以提供給人民的政策也愈加完善,反之如果哲學家治國,他們彼此間沒有甚麼競爭,同時往所謂的善的極致前進,在我看來,就如同桃花源記中一般,人民怡然自得,沒有政府,沒有科技,回歸自然。這邊又是另一個疑惑,這樣的情況是我們所企盼的嗎?簡而言之,我認為一個優秀的運動選手,其人生的戰場即為運動場上,一個優秀的政治家,展現其風範之地即為政治,而一個優秀的哲學家,其應鞠躬盡瘁之地應當為教育方面。   一個定義出來的哲學家會是個一優秀的老師,但不會是一個優秀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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