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政治學(02882035)

城邦中天生的自由民作爲被統治的一部份時,和家庭中天生的奴隸究竟有什麽差別呢?

亞裏斯多德描述了從家庭到城邦的變化過程,試圖説明城邦和政治生活之“合乎自然”。但是他又反對把家庭和城邦進行類比,“主人的統治並不同于政治的統治,一種是對天生的自由民,一種是對天生的奴隸”(第一卷,第七節)。
按照亞裏斯多德最初的邏輯,“那些能夠用身體去勞作的人是被統治者,而且是天生的奴隸”,亦即被統治者就是奴隸,與自由民相區分,但是在第二卷對各種政體的討論中,他又不能否認,在政治的統治中,縂有相對有權的一方和相對無權的一方,那麽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中,沒有掌權的那些自由民是不是事實上就扮演著類似于家庭中的奴隸的角色呢(他們從德性上講是不同于奴隸的)?
換言之,既然人天生要從事城邦政治生活,而其中存在這種區別還合不合乎自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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