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提及:當一個人或一個黨在美國受到不公平待遇時,向輿論.立法機關.行政當局.公安機關.陪審團等告發都是無用的,因其都是受到多數的影響。但若立法機關既能代表多數又一定不受多數激情擺佈,行政權擁有自主其是的權利,司法當局獨立於立法權和行政權外,那就可以建立起一個民主的政府而又使暴政幾乎無機會肆虐。
- 但美國的議員為民選產生,而選出的代表即是多數民數的呈現,在此前提下,立法機構是代表多數民意,為了連任等因素,其政策或立法勢必會受民意影響,那麼立法機構該如何避免受多數民意擺佈?
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民主在美國(02114118)
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社會契約論(02114118)
- 人民公共體是否可以長存?
- 既然沒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一種根本法律是可以約束人民共同體的,那是不是代表個人和公眾間是沒有共同的上級來裁決的?依照盧梭所論,那麼公眾的自然狀態就會繼續下去,而結合久必然會轉變為暴政或者是空話。因此,人民共同體是否無法長存?因為其終究會回到自然狀態。
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政府論次篇(02114118)
- 保護財產是政府的目的,也是人們加入社會的目的,這就必然假定而且要求人民應享有財產權,否則就必須假定他們因參加社會而喪失了作為他們加入社會的目的的東西。
- 那麼在追求更大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政府是否可以更動部份人們的財產?而此行動是否符合政府存在的目的?
2014年4月8日 星期二
君王論 02114118
- 文章中強調君王應表現出偉大,英勇,堅忍不拔等特質,所以所做決定是不容更改的,但若身在現代,可行嗎?
現代的國家最高領導者決定決策無不是要徵求民意,否則則被認為專制,但經過民意一連串 討論,討論結果還能符合君王需求嗎?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王制篇(02114118)
追求真理或知識是最接近追求善的方法嗎?
蘇格拉底言:大多數人認為快樂就是善,高明一點的人則認為理智或知識就是善.也就是說,在他看來,真理或知識是較接近善的.
但在我認為,什麼途徑都能追求善的型,並無侷限,並非建立在獲得知識或是得到真理的前提下,若你為善的前提,只是建立在想要追求真理或是想要獲得知識,那就非真善了,也無法追求真的善吧!因此,真理或知識真的較能接近善的嗎?我想這答案並非肯定吧!
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克里托(02114118)
- 克里托認為蘇格拉底應該想辦法保全自己而非輕易地讓敵人毀掉自己,那麼蘇格拉底再赴死前,是否有一絲得不甘願?若答案為否定,而他的行為是否可歸類為愚忠,不知變通?
在克里托勸蘇格拉底逃獄時,蘇格拉底認為不遵守法律判決,就是傷害了國家的權益,但對於不正義的判決,是否有接受的必要?顯然的,蘇格拉底選擇接受,並用了一套他所謂的原則試圖說服克里托接受他的看法。而我所困惑的,究竟蘇格拉底做思考的同時,是否完全沒思考過該去抵抗這不公的判決?還是為了維護其所堅持的原則,哲學家的榮譽而選擇慷慨赴死?在蘇格拉底的世界裡,是否只是愚昧的接受而沒有勇敢的反抗?面對法律,身為公民是該遵守沒錯,但面對不合理的法律,我們是否有遵守的必要?我想這又是另當別論了!因此對於蘇格拉底的行為,是否屬於不知變通?而蘇格拉底所認定的原則是否過於狹隘?而他的愚忠是否就是他選擇赴死的主因?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