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產黨宣言中提到,資本社會控制了社會上的生產工具對無產階段進行迫害,和對其他落後國家勞工利益的迫害,去回饋國內的人民,幫助自己的政權維持穩定我想問除了以上的因素之外,還有其他造成英國等資本主義國家成為共產主義國家呢?
- 在宣言中,他提到希望全球的勞工要團結起來,成為世界的主人,但是為什麼當成立了共產主義國家後,所成立的共產國際很快便瓦解了呢?
- 共產黨宣言提出了共產主義是人類歷史中的必經過程,最後資本主義的消失,也提到了如果想消滅共產主義,除了人類大量的滅亡,我想問,在現今社會共產黨最後有機會成為宣言所說的嗎?
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共產黨宣言 (02114172)
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聯邦黨人文集 (02114172 )
- "聯邦黨人一個組織良好的聯邦能夠保證的許多利益",美國一直以來的發展和聯邦體制有莫大的關係,但是聯邦也不是一個完美的制度他當中所說"保證的許多利益"所保障的利益圑體,人民能夠如何去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 "消除黨爭...我們的政府太不穩定,在敵對黨派的衝突中不顧公益",在現今的政治中,對國家最大的影響不是他國的介入是國內的黨爭,今天的中國大陸的現代化發展,最大的原因除了改革開放之外,沒有黨爭也是一個國家發展的要素,今天台灣,泰國,烏克蘭等的黨爭,嚴重影響國家的發展,國家可以如何消除黨爭。
- "黨爭的潛在原因",文中有提到一些,但在今天的黨爭比往日更為複習,人民和政府又該如何面對。
- "在聯邦的範圍和適當結構裡,共和政體能夠醫治共和政府最易發生的弊病",如聯邦能夠醫治共和政府最易發生的弊病,為何全球大部份的共和政府不實施聯邦呢?
2014年5月5日 星期一
政府論次篇(02114172)
政治社會的起源是來自人類本身當中他們提到人的出身是天生的自由,平等的,政治社會也是由人群的共同體所組成,由家庭成為了國家,但是一個人是否只要一味遵從國家的法律做一個好國民呢?
我想問如今一個在國內的少數團體,遵從國家的法律從此希望得到國家的認同,這個方法是否真的可行和是唯一的方法呢?
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利維坦(02114172)
利維坦在文章中第十七章中提到"小氏族和大氏族的行為也是以搶得贓物愈多的人就愈光榮,去形容城邦和小氏族,在危機、畏懼入侵為借口,去進行搶奪,如果有一天他們擴張領土形成帝國,便為後世所稱道。
我想問,天下之大勢 國土之多少,自古以來都是以搶奪所得之,但如果"大氏族"不以上述之方法去擴充和變法,如何去使國家之興旺和避免他人之兼併呢?
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政治學(02114172)
亞里士多德所提到的共同體他們都是所追求他們的善,在往日的蘇聯他們追求的是以共產解放所有被資本主義所壓迫的人,我想問:
到了今天的克里米亞公投入俄,他們認為加入這過共同體
是人民所支持的善,但今天這種善,在西方民主利益者眼中
認為克里米亞的善是非法的,但如果這個共同體不是他們
往日的敵人,這種善就成為民主表現,那麼要如何才能成為真正的善呢?
到了今天的克里米亞公投入俄,他們認為加入這過共同體
是人民所支持的善,但今天這種善,在西方民主利益者眼中
認為克里米亞的善是非法的,但如果這個共同體不是他們
往日的敵人,這種善就成為民主表現,那麼要如何才能成為真正的善呢?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王制篇(02114172)
西方的哲學思想當中,他們把自己視為一名目光看得比別人更遠的智者,
當中他也認為自己是一名城邦的守護者,為了守護城邦而捨身。
可是這真的是哲學所把握的永恆不變嗎?反觀當年的大英帝國,
以自身的實力視大清政府為無物,簽下草草一書,把九龍,新界
租借99年,雖沒看到99年後經以物是人非,當年俄羅斯把亞拉斯加
賣給美國也是一項短視之為,但當年柏拉圖作為一名城邦的守護者,
他卻把生命視為神明的意思為了守護城邦就義。
可是如果當年的革命先烈也為了守護法律,就沒有今天的國民政府,
最後反問今天的政府他是否一名目光看得比別人更遠的智者,
還是一名城邦的守護者呢,今天台灣所面對的問題經以越來越近,
到底政府的決策,會成為英國租借香港還是美國買下亞拉斯加的結局呢?
當中他也認為自己是一名城邦的守護者,為了守護城邦而捨身。
可是這真的是哲學所把握的永恆不變嗎?反觀當年的大英帝國,
以自身的實力視大清政府為無物,簽下草草一書,把九龍,新界
租借99年,雖沒看到99年後經以物是人非,當年俄羅斯把亞拉斯加
賣給美國也是一項短視之為,但當年柏拉圖作為一名城邦的守護者,
他卻把生命視為神明的意思為了守護城邦就義。
可是如果當年的革命先烈也為了守護法律,就沒有今天的國民政府,
最後反問今天的政府他是否一名目光看得比別人更遠的智者,
還是一名城邦的守護者呢,今天台灣所面對的問題經以越來越近,
到底政府的決策,會成為英國租借香港還是美國買下亞拉斯加的結局呢?
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克里托 (02114172)
蘇格拉底為了服從法律和道得選擇了捨身成仁,但是這一種行為現今還適合嗎?
蘇一生的成就為西方社會造就了莫大的貢獻,可是他的生命也因對法律和公義等道得責任,
結束了他的一生,有人因賞他的道得操守,也有人
對他的離開感到可惜,但他的情操在今天還適合嗎?
首先在法律和道德上,所定下的罪名代表什麼呢,法律是最低的道得界線同時也是充滿了漏洞,以天安門事件為例,政府希望保持他的執政,學生希望得到更多自由,當成為了國家的敵人時,你會因為這神聖的法律和道德成為一個守法的市時,還時出國旅行一下呢?
另外,在今天的烏克蘭雖然我十分不認同他的做法,他們為了自身的需求,和政府正面沖突,這也是蘇當時所不做的事,在今天的民離主社會中,國家,法律,道德也成為21世界下的長城,不能抵抗這名時巨人了。
此外,人對國家的忠誠也會在明知對自已不公時也樂意接受,一個大家都認識的人一岳飛他知道自已所做的合乎法律和道德,在政治的因素下要受到一條條法律的罪名,但是他選擇了和蘇一樣的道路,這種的行為又是否我們應該持守呢?
最後,蘇的一生為了國家不惜捨棄生命,我們也要學習這種精神,但是他的離開,對世上的損失是無可代替的,如果他在30年前以這種精神離世只會在後世成為一個默默無名的人,他的貢獻也你法達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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