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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15)

漢彌爾頓認為,國民會議的混亂會造成政府腐敗,可能繼而導致國家衰亡。
而且,開明的政治家不可能在政治場域上有實際作為,因為黨派爭取利益的打算太強大了等等原因。
制度的設計必定要成就守護權力平衡的最後ㄧ道防線,讓部門之間相互制衡。
可是李登輝上台以後也修了憲法,現在的行政院院長是總統任命,不需其他副署。
本應狗咬狗、相互監督的立法院也搞政黨協商,身為主人的人民被賣了些什麼,在會議紀錄上也無法顯示。
還是說翻轉制度的革命其實是季節性的?每過一段時間都必須經過人為調整。寒冬過後,綠葉重生?

聯邦黨人文集 (02114171)

黨爭真的很難消除, 每個人有不同的思想, 不同的意見, 都會有自己的慾望, 很難會跟別人達到共識. 雖然在聯邦體制下, 黨爭減少了很多. 但是要完全沒有黨爭的話, 我們真可以制定出這種體制嗎?  黨爭可能是一種經驗, 可以吸收好與不好的思想.  再說, 政府會保護人的財產權, 財產權多數跟金錢有關係, 會容易產生出很多黨派, 從而引起黨爭.

聯邦黨人文集(00121186)

  • 文中提到在聯邦的範圍和適當結構裡,共和政體能夠醫治共和政府最易發生的弊病,既然共和政體在聯邦的前提下可以發揮最大的效用,為什麼這不是當今共和政府所流行的方式呢?
  • 反觀現在的中國大陸,除了多重改革開放之外,沒有內部黨爭也是蓬勃發展的重要因素,此時又要如何證明同是幅員廣大,人口眾多的聯邦共和政體是較佳的選擇呢?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04)

為何在共和體制內,立法部門相較於行政部門,要處於主導的地位?
在文中,我們可以理解分權制衡的理由,但為何不是平等的地位,而是立法部門稍微優越,甚至還領導行政部門呢?在我看來,作者沒有詳加解釋。還是說,一旦兩者是並駕齊驅,則共和國家無法負荷什麼樣的問題呢?

聯幫黨人文集(02114109 洪聖璐)

  1. 文中提及,「……人的團體不宜於同時既做法官又做當事人。」在此段敘述中,筆者認為他的個人利益會使得他對案件的判斷失準,亦可能敗壞其正直的品性(為何判斷失準會敗壞其正直的品性?品性的正直與否會影響整個體制嗎?)——因此人的團體中,不能有裁判兼球員的情形出現。但在內閣制的國會中,內閣閣員及內閣總理由議會議員兼任,同時掌握行政及立法的權利,以英國為例––—此舉反而提高了行政效率,且沒有敗壞其正直的品格。那麼,筆者要如何解釋這個例子?
  2. 文中指稱,純粹的民主政體是由少數的公民「親自」組織和管理政府的社會,且其無法阻止派別鬥爭的危害——因為它是由「少數公民」組織的團體,因此容易挑起大眾犧牲他們的動機(菁英民主取向?);而共和政體的政府則是由其餘公民選舉出來的少數公民,也就是體現了基礎民意,使公眾的意見得到提煉和擴大,且他們的愛國心及對正義的熱愛不會因為戰時的考慮而犧牲「國家」——因此,這更能符合公眾的利益,也更不會被替換。若在民主政體中,是由經濟實力雄厚、政治背景深遠的少數擁有「特權」的公民親自組織、管理的政府的社會,且其能夠聽取其他民眾的聲音、並下放權力,那麼大眾還會選擇犧牲這些「弱小黨派、少數黨派」而施行共和政體嗎?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54)

共和國透過黨派利益的分歧,使不會有勢力獨大,因而避免單一勢力來迫害他人,但是以互相分化制衡為基礎的平穩,是否會造成更大的混亂呢
社會中包含那麼多公民,分為如此之多的部分、利益團體和公民階級,透過利益的糾結,利用個人的私利來成為公眾權利的保護者,使其互相牽制,相反而言,不同黨派越少,單一黨派勢力就可能越大,依其私行事,要盡可能涵蓋更大的範圍,包羅更多黨派與利集團,來減低單一黨派壓迫他人的可能性,但若是國家內部含有過多的黨派,那又要如何達成共識呢國家是否會因此而更容易分裂呢

聯邦黨人文集(02114501)

  1. 「我們所要探究的重大題目就是,保護公益和私人權利免遭這種黨爭的威脅,同時保持民眾政府的精神和形式。」由於人獲取財產的才能多樣,因此產生佔有不同數量財產的狀況,各財產所有人受感情和意見影響,使社會劃分黨派,形成黨爭。黨爭基於人的天性,只能控制其負面影響,而不能消滅也不應該消滅。可見,黨爭有其弊端但必然應該存在。
  2. 黨爭因人的多樣性與利益的不一致性而形成,而「公益」似乎是個體單獨的利益通過轉化而形成的某一抽象的利益集合,而此時的「公益」更傾向于一致性,並且說要保護公益使其免遭黨爭的威脅,則更像是追求「一致性」的目標。這種說法與黨爭存在的必要性相違背,那麼此重大題目為何是值得探尋和解決的?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26)

  1.  文中提及共和政體在控制黨爭影響方面優於民主政體之處,同樣也是大共和國勝於小共和國之處,也就是聯邦優於組成聯邦的各州之處。優點不是在於能選拔見解高明、道德高尚,因此使他們能超出局部偏見和不公正的計劃的代表嗎?不能否認,聯邦的代表最可能具有這些必要的才能。優點是否在於黨派的種類較多,能更好地防止一個黨派在數量上超過其他黨派而且壓迫它們呢?
  2. 同樣,在聯邦內組成的種類更多的黨派,加強了這方面的保證。總之,優點不是在於給不講正義和圖謀私利的多數人以更大的障礙,反對他們協調一致,完成其秘而不宣的願望嗎?這裡又是聯邦的遼闊廣大提供了最明顯的便利。     
  3. 黨派種類多能防止一個黨派數量超過其他黨派進而造成壓迫,似乎是偏向多黨制的形式,然而現今多數學者認為兩黨制才是最好的政黨政體,若是黨派過於繁多,政策制訂時間將延長因各黨派難以形成共識,這樣是否會適得其反促成黨爭的增加?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59)

  1. 聯邦體制的形成有助於防止國家內部的派別之爭及暴亂,這的確是人們一直想要追求的,因為當政府有了黨派的鬥爭,人民的權益往往是其犧牲品,我們固然想要一個和平的社會,但如果失去了競爭、衝突的動力,是否會過於安於現狀而使執政者的政策停滯不前?亦或是把思想就此侷限在一個空間裡,不敢嘗試挑戰現況來達到更好的社會?
  2. 我們不可否認黨爭對我們的社會有一定的衝突性,就像在台灣的藍綠鬥爭,常帶給人民一定程度上的損害,但這也同時會激起衝突雙方有著不一樣的思維,進而提供出一個全新的政策或想法,這就像是革命一樣,初期可能會造成人們的反感,但經過思考之後卻會發現這何嘗不是一個顛覆傳統的想法,所以我們應該尋找一種機制來讓黨爭在許可的範圍內存在,而不是完全抹滅他帶來的利益,這不同時也可以用來審核執政者是否具備整合能力來面對黨爭所帶來的衝突,將原本的爭論轉換成可以替人民帶來福祉的制度嘛?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11)

黨爭在財產權均分的情況下會呈現成什麼模樣?
政府的首要目的是保護人的財產權,也由於保護了獲取財產的各種不同才能,而產生不同程度的財產占有情況,也使社會劃分成不同利益集團和黨派。
如果,讓政府保障每個人的財產都一樣,也就是財產均分的情況下,每個公民有同樣的主張、同樣的利益,那是否就能達到消除黨爭的目的,並且社會不再有因不同意見而形成的仇恨、衝突?

聯邦黨人文集 (02882035)

  • 人改變國家?抑或國家改變人?
《聯邦黨人文集》中對人性的悲觀看法讓我覺得很震驚。同樣是構建一個新國家,聯邦黨人和古希臘人相比,他們所致力於守護的公民價值在啓蒙思想之下悄然發生了大轉變,公民的價值不再在於直接融入政治生活,而是在於外在制度保護下的個人生活。現代人不再以制度作爲實現超越的橋梁,去達成一種至善的生活方式,而是反過來,坦然接受“對人性的最大恥辱”(第五十一篇),以制度遷就已然的生活方式。人性還能否在現代制度下採取主動?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50)

  • 文中有提到,「在組織一個人統治人的政府時,最大的困難在於必須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統治者,然後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1. 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組織由人來統治人的政府時,必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統治者,而後再使政府管理自身。這是一個有著先後順序的概念。
  2. 然而,對一個「個人」而言,我們應該先管理好自己,之後再來管理別人。能不能將此想法套用在這段文字上呢?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61)

黨爭,本身就存在於每個國家、每個政體,這是無法避免的。每個人都會朝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前進,遇到志同道合者後,就可以組成一個團體去和另一個持相反想法的團體抗衡、競爭和衝突。我認為,不要想著如何消除所有黨爭,因為那是不可能的,只要嘗試去控制黨爭的影響,不需大費周章去消滅它,畢竟,沒有了黨爭,人們還知道自己要什麼嗎?沒有了競爭,還會有人想往上爬嗎?如果一切都如此順心,社會還會進步嗎?因此,黨爭是否也成了一種,必須存在且須適當控制其影響的國家與社會的成長催化劑?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23)

  • 在聯邦體制下,黨爭可能會被大幅減少,但其實在當時世界上的國家中,沒有任何國家採行聯邦制,也沒有前人的經驗說明聯邦制是多麼好的制度,更沒有任何研究數據或文獻說明聯邦制是個好的制度,雖然現在我們也確實看到了美國將聯邦制運作得如此順暢,但在當時的氛圍之下,聯邦制真的是救美國的唯一一條路嗎?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56)

文中提到社會如果在一個實際範圍內,越大即越能充分實施自治,而對共和主義者來說,加上聯邦原則的應用,可以實踐到極大的範圍。美國幅員廣大,實施聯邦制可能是適合的,而加上共和體制越大越好,即因黨之間可以互相遏止,避免一黨獨大的情況。可是,就以台灣為例,我們為什麼不採聯邦制呢?如果聯邦這麼好,還是只是因為土地大小的限制?再者,如文中的意思,真的只有共和體制能夠阻止黨爭,而不造成對國家的傷害嗎?共和體系越大,黨爭就越多,相對各黨得到的利益分散,政黨之間就會互相牽制,可是對於某些國家政黨來說,有些政黨有固定的得票數,是不是也可能走向黨派漸少?這樣黨爭的問題真的能被有效阻止嗎?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57

 在追求部門間的控制與平衡時,政策面上能有效整合嗎?
  • 論及各部門間適當的控制,在政府結構設計上,須採使其組成部分可以由於相互關係成為各守本分的手段,讓各部門間相當程度的制衡,在各守本分下,是否造成政策的部門整合上遇到困難,抑或是其本分即含括整合的責任。
  • 在公職報酬方面,當然盡可能少依賴其他部門的成員;又為了防止權力集中,因而給予部門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門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個人的主動。那在部門合作上,這是否成為拒絕整合的擋箭牌,又該由何人主導整合,防止產生過度孤立的部門?
  • 當部門間願意合作時,是否意味組織管理的自由須部分交由主導者,那這樣會與政府行使權力的基礎、必定維護的自由,產生衝突嗎?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39)


  • 如果美利堅共和國實施了共產的財產均分制度,再加上共和政體,那麼會不會因此而減少黨爭?甚至是將黨爭發生的機率降到最低?


  1. 第10章文中提到,『黨爭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財產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有產者和無產者在社會上總會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團。』,而在第51章更是說到:『在共和政體下對每個階級公民權利的最好保證就會削弱;因此政府某些部門的穩定和獨立(唯一的另一保證)必然會相應加強。』那麼在統治上也會更容易。
  2. 於是看完此兩文後,我不禁好奇如果將財產均分和共和政體結合,那麼美國的政治會變得怎麼樣?如果能變得更好,為什麼不實施?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43)


  • 文中曾提到聯邦體制的政體能夠比民主政體更能夠避免黨爭,又提及共和體制能夠保護公益和私人利益免遭這種黨爭的威脅,保持民眾政府的精神和形式。

  1. 為何美國仍從聯邦體制走入民主制度?為何聯邦的政體不是盛行於當代世界的政體?
  2. 若是為了避免黨爭且欲管理更廣的土地與更多的人民,那麼採用獨裁政體是不是較共和政體好?雖然人民的權利遭到限制,但更能夠限縮黨爭所需要的自由,辦事又較聯邦體制中各邦的意見容易統合。

《聯邦人文集》99135086

        若組織聯邦政府原因在於,因為黨爭精神容易玷汙所屬團體成員的思想,而做出比私人身分更不理智或不正義的行為,那我想改變建築物而制定共同法律有其正當與必要性。

        但建築物內部的聯邦政府下所屬地方政府採取的相對多數同意,是否亦是一種黨政精神的延長?
       另外,推舉出各區邦聯政府下的人民,是否因為只透過選舉出代表人物,而對民主的參與相對變少或是較少關心,因為最後的結果只是多數同意下的產物?或是邦聯下的人民,因為社經地位較高、經濟較好,近而在國會組織成另一個利益團體聯盟,使較弱勢的邦聯代表,只能靠邊站?

聯邦黨人文集 (02114172 )


  1. "聯邦黨人一個組織良好的聯邦能夠保證的許多利益",美國一直以來的發展和聯邦體制有莫大的關係,但是聯邦也不是一個完美的制度他當中所說"保證的許多利益"所保障的利益圑體,人民能夠如何去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2. "消除黨爭...我們的政府太不穩定,在敵對黨派的衝突中不顧公益",在現今的政治中,對國家最大的影響不是他國的介入是國內的黨爭,今天的中國大陸的現代化發展,最大的原因除了改革開放之外,沒有黨爭也是一個國家發展的要素,今天台灣,泰國,烏克蘭等的黨爭,嚴重影響國家的發展,國家可以如何消除黨爭。
  3. "黨爭的潛在原因",文中有提到一些,但在今天的黨爭比往日更為複習,人民和政府又該如何面對。
  4. "在聯邦的範圍和適當結構裡,共和政體能夠醫治共和政府最易發生的弊病",如聯邦能夠醫治共和政府最易發生的弊病,為何全球大部份的共和政府不實施聯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