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民主在美國(02114111)


  • 立法的不穩定性對於民主政府來說,全然為弊?


  1. 民主制度常要求改換新人執政,在行政權不穩定之下,立法權的不穩定性也隨之提高。而這樣的情況,是會隨著授予立法者的權限和行動手段的增減而增減的,因此,當授予立法者的權限越大,則立法的不穩定性就越高。
  2. 但在美國,立法當局本就享有最高的權力,因此它可以不受阻擋地提出法案、審議並通過,也確保立法機構的獨立性;所以,如果因為認為立法的不穩定高而欲削弱立法者的權力,影響了國家最重要之制訂法律的權限,則問題就不只是在於立法機構,而會影響國家各方面,造成很大的問題。
  3. 美國固然因立法的不穩定性而成為世界上法律壽命最短的國家,立法者從來沒有停止過立法活動,不斷頒布或修改法律,導致對於法律的執行及國家的行政活動趨於不穩定。但是,這樣的做法,不也能夠常常讓立法者重新檢視之前的法案,修正不適當之處,使整個法案更加完善,更符合民意所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