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聯邦黨人文集(02114126)

  1.  文中提及共和政體在控制黨爭影響方面優於民主政體之處,同樣也是大共和國勝於小共和國之處,也就是聯邦優於組成聯邦的各州之處。優點不是在於能選拔見解高明、道德高尚,因此使他們能超出局部偏見和不公正的計劃的代表嗎?不能否認,聯邦的代表最可能具有這些必要的才能。優點是否在於黨派的種類較多,能更好地防止一個黨派在數量上超過其他黨派而且壓迫它們呢?
  2. 同樣,在聯邦內組成的種類更多的黨派,加強了這方面的保證。總之,優點不是在於給不講正義和圖謀私利的多數人以更大的障礙,反對他們協調一致,完成其秘而不宣的願望嗎?這裡又是聯邦的遼闊廣大提供了最明顯的便利。     
  3. 黨派種類多能防止一個黨派數量超過其他黨派進而造成壓迫,似乎是偏向多黨制的形式,然而現今多數學者認為兩黨制才是最好的政黨政體,若是黨派過於繁多,政策制訂時間將延長因各黨派難以形成共識,這樣是否會適得其反促成黨爭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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