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社會契約論(02114115)

  • 因為個人力量有限、無法新生,而生存阻力有時候會超過個人擁有的力量,所以必須結合眾人之力,才能獲得保障。不過後面又提到:在任何人不遵守公共意志的時候,得由全體迫其遵守之。
  • 這種組合就很像一群需要遷徙的斑馬,要不脫離群體,孤單的快速死去,要不加入群體,可能可以活得長一些、睡得好一點,不過當國家要侵害你的權力,且法律還說這是對的付出的時候,也只能跟自己說掰掰。

  1. 所以我們都在做一種必需的賭注嗎?在洪流中被鱷魚抓走的不會是自己,和平狀態也沒有來臨過,只是錯以為和平。在這種錯覺的和平之中,又要小心翼翼的越爬越高,試圖確定自己賭得贏,可是這種欲望,是不是又會讓契約崩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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