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政府論次篇(02114121)

  • 文中洛克特別強調財產權的概念,認為人們應該擁有財產權,政府不可不經同意擅自處分人民的產業或隨意取走其任何部分。但是現實中,不時可以看到政府假借大義名分擅自侵害人民財產權,例如強徵土地。那麼此時人民該如何自保呢?是要任人宰割抑或是群起反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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